為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結合現有資源建設國家環境監測標準規范驗證實驗室”的要求,總站分析室在大量查閱國內外相關資料、多方組織調研、廣泛征求各級意見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標準規范驗證實驗室建設方案、管理辦法及遴選辦法的建議稿。2020年9月23日,受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委托,總站召開研討會,邀請來自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國家環境分析測試中心、生態環境部標準樣品研究所、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浙江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湖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遼寧省大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等相關單位的領導和專家,就該項工作進行了充分的研討。
與會領導和專家充分肯定了總站前期的相關工作,一致認為依托現有資源,在全國范圍內通過公開遴選組建標準規范驗證實驗室,是現階段落實兩辦意見的有力舉措,是完善方法標準制修訂管理、提升標準數據有效性的重要手段,是促進全國生態環境監測各級各類實驗室分析人員溝通交流、建立方法標準的適用性評估機制的關鍵抓手,同時也是推動全國環境監測分析技術和人員能力水平不斷提升的重要力量。同時,與會領導和專家也對該項工作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下一步,總站將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相關材料,為推進相關工作做好準備。